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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8月8日讯 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今年7月份,我局特聘请7名政风行风廉政监督员,对水利系统廉洁从政行为、工作生活作风转变、党风廉政建设等进行监督。在实际工作中,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并采取四项措施,确保监督员监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一是拓宽监督员聘请范围。聘请的7名政风行风廉政监督员综合素质高、信息来源广、敢讲真话,且分别来自企业、机关、院所的党外人士、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保证监督员监督工作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客观性。二是明确监督员基本职能。制定了监督员管理制度,明确监督员的基本职能,即对水利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从政及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做到监督工作有的放矢,增强监督效果。三是制定监督员工作制度。对监督员监督内容和方式、监督范围和重点及监督原则和纪律进行了明确规定,使每位监督员能切实履行监督工作职能,防止、避免走形式、走过场。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抱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正确对待和积极配合监督员工作,做到敞开心扉、实事求是。四是建立监督员信息反馈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监督员信息反馈座谈会,通报水利工作开展情况,征求监督员意见建议,并邀请监督员到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查看,增强监督员对水利工作的认识。同时,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拓宽监督员信息反馈渠道,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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