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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启用新标准
   
   

  本站10月21日讯  10月15日至17日,洛阳市水保执法暨水保方案编审研讨会在嵩县白云山召开,各县(市)区水利局主管水保执法的副局长、水保监督站站长、各乙级资质编制单位负责人及技术骨干50余人参加会议。嵩县政协副主席、县水利局局长宋喜森到会祝贺,市水利局副局长马群社做重要讲话。
  这次会议确定:从即日起,全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一律采用今年7月1日起由国家建设部和质检总局颁布实施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没有按新国标新规范编制的水保方案,市局将不再上会审批,这对确保水保方案编制质量,有效防止人为水土流失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会议对新标准如何结合洛阳实际,在实践中更利于操作也作了明确说明。
  会议还对即将于12月1日出台的洛阳市水利局《关于规范全市水保方案编制、评审和审批工作的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该意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参照其它外业职能管理办法,主要从以下十个方面做了明确规定:一是水保方案编制实行了分级管理制度,乙、丙级承接的任务明确界定开;二是水保方案编制实行报告和通知制度,确保市局从宏观政策上提前介入;三是编制费用实行市场指导价,避免恶意竞争和压价;四是编制合同实行鉴证和备案制度,确保全过程监督;五是对乙、丙级资质单位建立信用、质量档案,实行绩效责任考核;六是水保方案评审实行预审和复核制度;七是确定了召开方案评审会的6项技术性硬性指标;八是水保方案实行分级审批制度,严禁违规越级审批和规费征收;九是批复文件许可决定书实行网上公示和上级备案制度,接受全社会监督;十是明确了水保方案不予批准的“十条”红杠红线。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该《意见》的出台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必将促进全市水保方案编制、评审和审批工作更加规范、更好更快发展。
  马群社副局长在讲话中重点就如何做好第四季度全市水保工作做了部署和安排。他强调水保工作始终是冬季全局工作中心任务之一,是争夺全省“红旗渠精神杯”的重头戏,全市水保业务部门一要抓住重点多出亮点,在解决难点上有新突破;二要遵纪守法、塑造形象,在干事不出事上有保证;三要有作为、争地位,最大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开创全市水保工作新局面做出新贡献。

(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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