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和享受“直通车”待遇企业派出首席服务官。首席服务官由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负责人担任。涉及几个部门的,应派出联络小组,牵头部门或单位为组长单位。
首席服务官及联络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并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及生产经营环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对超出职权、难以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建议。
实行首席服务官报告工作制。首席服务官定期向市优化办报告工作情况,派往企业后的第一、二、三周,以及以后每个月度应书面报告一次工作,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实行首席服务官反映问题办理情况周报制。
实行对首席服务官及联络小组鉴定制。
建立首席服务官及联络小组工作档案。
首席服务官及其工作人员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或奖励;工作不力、作风不实,致使企业的有关困难、问题未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影响机关形象的,要给予批评或处分。
|